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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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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带一丝情绪, 用平静的口吻问道:“你可是清庐县人氏?”

“不是。”

“可有迁令?”

……

见吴蔚依旧沉默, 东方瑞说?道:“依本朝律例,离开?户籍所在府县者, 需由家主向村,族,事?先呈报,讲明事?由,离开?户籍所在府县逾一月者,需从府衙领取迁令,待归家后三日内归还迁令,销案。擅离府县,逾月,且无迁令者,依律按‘流窜’处,初犯,杖脊三十,送配归家,累犯,最多可杖脊一百。我们上次见面是在百味楼,算一算也快到一个月了,待我查清楚你流窜的时日,自然会依律定罪。你还有何话?说?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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